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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牵我牵得死紧?”

  “你先牵的。”

  “我指望你拉我呢。”

  “那就拉你吧。”他牵着她走了两级台阶,忽然侧过头,笑着补了一句,“娘娘。”

  山路崎岖,奴婢来搭搭扶手。营救许仙的路上,白素贞走在前面,心急如焚;青哥在后面,玩闹似的,双手抱起她一颠,像托起一朵花苞似的将人托起来了。送你去见他,见一个不曾见过你真面目的凡人。白素贞非去不可,霍眉也非去不可,自由于她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但是殊途同归。

  还差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手里的手无声无息地滑走了。她立刻扭头,在人潮中,根本找不见他的踪影;再回过头,林杰就在不远处笑容满面地朝她挥手。“霍小姐辛苦了!下面人多,我怕错过你,所以在上面等。”他接过棒棒手里的行李,摞在早就拦好的人力车上,“旅店离得不远,躺在床上就能看到江景。另外,我还准备了一个惊喜。”

  她的房间是203,林杰住在202,所以当林杰敲开204的门时她已然有了不详的预感。204的人捣鼓了很久才打开房门,父亲和母亲,两个黑、瘦而矮小的老人缩在法式装修的客房门口,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红薯,土都没洗净,就盛进了白玉瓷盘中。两人一看到林杰,下意识地就想鞠躬;想起林杰的身份,又站直了。

  我出不出息?霍眉连喊人都来不及喊,恨不得这么问出口:是我让你们第一次挺直了腰杆,不是霍振良。怎么样?

  林杰说这是老太爷的意思,把老人们一路接到新界,看她进何家的门,却没说在她从未向何炳翀提过父母的前提下,他是怎么把二老从祥宁镇的深深林盘里找出来的。母亲瞥了她一眼,也没说话,径直进入她的房间开她的行李箱;父亲总是一副状况之外的模样,背着手进来,在和自己的屋子一模一样的屋子里东看西看。

  “你腿怎么了?”她敏锐地问。

  “还不是老毛病,风湿。”母亲替父亲抢着答了,发现她的行李叠的极为整齐,没什么可指责的;总算是翻出来那条卡地亚项链,大喊起来,“你有闲钱买这种东西,不如寄回家!”

  “大部分钱我都寄回家了,这个是何先生送的,算是信物,得保存好。”

  “信物信物,哼。”母亲仔仔细细包回去,“我们那个时候,什么信物不信物的,父母说嫁给谁就嫁给谁。你们现在是玩得花。到了别人家里去,你要勤快,每天把那个地板给拖到反光,好好表现;不要像其他的阔太太,坐那儿就叽叽喳喳地闲聊。这样男人才知道,没有娶错婆娘!”

  见她不说话,母亲开始翻她的手提包,把夹层里属于席玉麟的那个如意袋翻出来了。霍眉赶紧抢下来,幸亏是新的,只搪塞说是保存银首饰用的,塞进去打个结,不然容易发黑。

  “振良有写信回来吗?”

  父亲总算转过脸来,说了第一句话:“前不久他回来一趟,说毕业了,把证书给了我们。又说在国外找到了工作,准备在那边定居,以后很少能回家了。有个东西叫我们转交给你。”

  说着,指挥母亲从包里掏出一个用胶带捆得严严实实的方形饼干盒递给霍眉,上面还贴了张封条。贴封条,肯定是防父母拆,霍眉在这一点上跟弟弟瞬间心有灵犀,不当面拆,暂且收起来了。

  母亲响亮道:“算是白养他了!”

  两个老人怅然片刻,接着又细细问这些年她过得如何,为什么一会儿寄的多一会儿寄的少,时而来信时而不来信。她说山高路远,信件丢了也是常事;钱嘛,则是因为漱金的班主病故了,不得不去别处求职,工作一直不稳定。编出的无聊至极、乏善可陈的换工作经历,父母居然听了一晚上,时不时还点评几句。

  码头上灯火点点,映在水里,随着波浪细细碎碎地颤抖,像冥河上的魂灵。而她坐在暖色调的床头灯中,父母在身边;林杰敲开门,用托盘送来了晚餐和酒杯,不多打扰他们,很快退出去了。盘子里装着热气腾腾的奶油意面,杯中是红酒。

  父亲用手指蘸着尝了尝,批评说太涩。母亲怒骂道:“上等人就喝这个!你不是把酒当个命吗?你平日里喝的都是狗尿,人是下贱的,连个酒也喝得下贱!你有什么本事?现在要不是老大,你能喝这——”她话没说完,父亲就站起来,扬手把盘子全掀了。母亲站起来推了他一把,他拔下床头灯砸母亲的额头。母亲嚎叫,他掐母亲脖子。

  霍眉真是不想让林杰看到这一幕,但是这边稍有点风吹草动,林杰就进来了。他有这间房钥匙,这回没敲就直接进门,好言好语把两个老人分别劝住,说再开一间新房,一人一间。她比林杰更擅长好言好语,但她一个字也懒得说,只是端起自己的那杯红酒,站在满地食物残渣、深红酒渍和碎瓷片中,望向漆黑的江面。

  过了一会儿,林杰进来了,不对她的父母做出评价,却一指码头,“公元前三百一十四年,张仪灭巴国,修筑巴郡城池时建了这个码头。明初扩建重庆旧城,按九宫八卦之数造城门十七座,这是规模最大的,也是地方官员接圣旨的地方。因古代称皇帝位天子,故名朝天门。”他又对她笑了笑,“霍小姐是从最尊贵的地方入渝的。”

  “地方是尊贵,”霍眉举起自己的酒杯,“我也觉得红酒很涩。”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选错酒了。稍等片刻。”他出去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拿了个玻璃杯,其中装了薄薄一层透明液体,“霍小姐再尝?”

  再尝,风味和农村酿的杂粮酒相近,浓香馥郁,净爽不辣。她尝了一口,便从架子上找了个玻璃杯,倒了一半过去塞进他手里,跟他一碰杯,再一饮而尽。林杰愣了一下,跟着饮尽了。

  “这酒好。这是什么酒?”

  “此酒集高粱、大米、糯米、麦子、玉米五粮之精华而成玉液,宜宾五粮液是也。”

  “四川酒?”

  “四川酒。”

  “那得运一箱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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